一位联邦法官周五裁定,五角大楼不能执行一项新政策,该政策试图限制记者进入五角大楼并以此作为对不合作媒体的制约手段。法院的判决支持了《纽约时报》的诉求,认为规定中的关键条款违反宪法。

法院阻止五角大楼执行新规

华盛顿地方法院法官保罗·弗里德曼裁定,这项政策非法地限制了那些选择离开大楼而不接受新规定记者的通行证。法官认为政策未能为记者提供清晰的规则,无法预见哪些日常、合法的新闻行为会导致通行证被拒绝、暂停或撤销。

法官的法律依据

  • 宪法权利受侵犯:弗里德曼认定相关条款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权和第五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权。
  • 观点歧视:法官指出,有无可争议的证据显示,政策旨在排除“不得政府欢迎”的记者,并以愿意配合政府立场的媒体取而代之,这是非法的观点歧视。
  • 明确性不足:政策没有提供任何机制,告诉记者怎样做才能不丧失通行证,因而在形式上也存在问题。

《纽约时报》的回应

《纽约时报》发言人表示,法院判决维护了受宪法保护的新闻自由权利,并强调美国公众有权了解政府和军方如何使用纳税人的资金以及在做什么。代表时报出庭的律师称,这一裁决是对五角大楼阻碍新闻报道努力的有力否定,特别是在战争期间向公众提供重要信息。

五角大楼的立场

五角大楼曾为该政策辩护,称其是“常识性”规则,旨在保护军方不被揭露国家安全信息。政府律师写道,政策的目标是防止对美军总部构成安全风险的人获得广泛访问权。不过,法官认为这些说法不足以证明政策的内容和实施不会产生任意或歧视性的后果。

具体例子

法院记录中提到的例子显示,政策在执行上存在双重标准。右派媒体人物劳拉·卢默接受该政策后仍推广自己的“线报渠道”,但政府未就此提出异议;与此同时,华盛顿邮报的线报渠道则被指为违规,理由是其“针对”军方人员和部门雇员。法官表示,他看不出两者之间有实质差别,但政策也未明确禁止对两种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裁决影响与后续

  • 法官命令恢复七名《纽约时报》记者的五角大楼通行证,并宣布被质疑的政策条款对所有受规制方无效。
  • 五角大楼请求暂缓执行裁决以便上诉,但法官拒绝了该请求。
  • 法官要求五角大楼在一周内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其如何遵守法院命令。

总体来看,法院的决定强调,国家安全重要,但在处理新闻自由问题时,政府不能模糊规则或授予自己随意限制媒体的权力。裁决把重点放在了透明性和程序正义上,要求政府在限制新闻活动时提供明确、可预见的标准。